2023年度建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事〔2023〕1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会议,现将考核推荐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副教授推荐名单(排序推荐):
中级推荐名单(排序推荐):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26/0575-81112556, 邮箱:358856077@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从12月12日起到12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