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职员岗位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教职工岗位设置及聘期职责》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建筑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推荐)小组会议面试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职员岗位拟聘人员并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拟聘岗位名称 |
1 |
陈吉利 |
教务科研秘书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电话:0575-81112535、0575-81112556)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11月08日起至11月09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