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44号)文件精神,在完善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 经个人填报、建筑学院审核,我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表决,拟推荐建筑学院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优秀人选:卢家华、刘骜、陈思、周璐瑶、黄丽斐、黄韵、潘钰(按姓氏笔画为序),其他教师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7日。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学院办公室余老师,电话:0575-81112556;纪委委员童老师,电话:0575-81112535、邮箱:249617623@qq.com)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