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之江人事〔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建筑学院资格审核,现将我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申报名单如下(序号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申报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申报类型 |
备注 |
1 |
刘骜 |
副教授 |
教学科研型 |
|
2 |
黄丽斐 |
副教授 |
教学科研型 |
|
3 |
赵秀丽 |
讲师 |
教学科研型 |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学院办公室余老师,电话:0575-81112556;纪检委员童老师,电话:0575-81112535、邮箱:249617623@qq.com)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