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专技六级及以下教师等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教职工岗位设置及职责》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推荐)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学院专技六级及以下教师等岗位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聘任条件
专技六级及以下教师等岗位与聘任条件
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教职工岗位设置及聘期职责》、《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六级及以下教师等岗位聘任条件与聘期目标任务》
二、材料填写与提交
1、材料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一式三份)、《建筑学院专技六级及以下岗位申报业绩等工作统计表》(申报专技六级、八级、九级的老师需要填写)(见附件)。
2、材料提交:教师于11月11日14:3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建筑学院办公室1E309室。
3、联系人:余妙琴 0575-81112556/1342965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