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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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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江学院关于选拔2014级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点击次数:

    之江学院关于选拔2014级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通知

    2016-07-07    来源: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4]35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浙工大之江学院[2014]37号),现将学院关于选拔2014级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4年9月份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高职单考单招及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选拔人数

    不超过该年级在学学生总数的2%。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因违纪受处分;

    2.身心健康;

    3.推荐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时高考文化总分学院排名理科前六名、文科前三名和艺术类高考综合分学院排名第一名的浙江省生源学生(若高考总分相同以名次号排序),且在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列本(系、类)专业的前10%。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以下简称(A)类学生。

        (2)学习成绩优秀,经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8(含)以上,学习成绩(必修课)排名列本(系、类)专业的前5%;达到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英语专业学生除外,下同),通过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艺术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学生除外),2014级及以后的学生必须在前三学期达到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以下简称(B)类学生。

        四、选拔基本原则

        1.自愿报名原则

    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如某专业没有学生提出申请,则取消该专业转出名额,不进行专业间名额的调剂。

    2.成绩优先原则

    2)类学生经学院资格审查,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的高低分专业确定推荐人选。在成绩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以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以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整个推荐过程透明,成绩、排名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五、选拔进程

    1.77日-7月9日,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可转名额(附件1)及符合条件的A类学生名单(附件2)。

    2.710日,各二级学院核算、确定各专业可转名额;并于710日下午15:00前上报学院学工部,经同意后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各专业可转名额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二级学院公示在713日前完成。

    3.714日-7月15日,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附件3),并上交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4.716日,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报名情况初步汇总,并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4级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拟转名单上报至学院学生处,并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拟转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二级学院公示在719日前完成。 

        5.学院学工部会同教务部对拟转学生进行复审,确定拟转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讨论通过后进行转学学生名单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章国琴,联系电话:0575-81112596,联系邮箱:zjxg@zjc,zjut.edu.cn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4级学生2%转本名额分配表

           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4级学生2%转本A类学生名单公示

           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4级学生2%转本申请汇总表(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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