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2016级“2%转本”报名学生拟转情况公示
2018-07-15
各位2016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2016]5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6]59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现将报名拟转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类别
|
报名学生名单
|
平均学分绩点
(必修课)
|
平均学分
绩点排名
(必修课)
|
英语
四级
|
计算机二级
|
A
|
无
|
/
|
/
|
/
|
/
|
B
|
无
|
/
|
/
|
/
|
/
|
C
|
建筑学
|
叶思宏
|
3.951
|
1/61
|
562
|
96
|
|
|
|
|
|
|
|
|
|
|
|
|
公示时间:7月15日至7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5-81112556、15990002978
电子邮箱:631503076@qq.com
建筑学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