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2018-12-06
各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评选办法要求,经建筑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应云仙为207-2018年度院级“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可以电话或邮箱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556,邮箱3588560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