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规范课堂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的公示

2019-11-12

各系:

        为明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权利、义务、职责和要求,规范课堂教学,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相关的教育法规和之江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建筑学院关于规范课堂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公示如下:

        附件:建筑学院关于规范课堂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公示时间:从11月12日起到11月14日下午4时止。

        联系电话:建筑学院办公室0575-811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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