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2018级“2%转本”可转名额的公示
2020-07-13
2018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8〕3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0号)。结合之江学院名额分配与我院专业设置等实际情况,确定可转名额如下:
类别 |
名额 |
A |
0人 |
B |
0人 |
C |
建筑学 |
1人 |
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2人 |
合计 |
3人 |
公示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
建筑学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