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七级教师岗拟推荐人员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八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本人申报,聘任(推荐)小组推荐等程序,现将我院七级教师岗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
唐瑜、裘晓莲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办公室(电话:81112526、81112556,邮箱:358856077@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19日起到2020年7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