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建筑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教职工:
教职工疗休养是教职工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权益的举措。为在学院发展和改革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您能在暑期放下紧张的工作,饱览祖国大好河山、愉悦心情,根据省教育工会“积极组织省内疗休养活动,助推省内消费市场尽快复苏”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建筑学院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建筑学院教职工,可带家属(家属费用自理)。
二、疗休养路线和时间
线路:9 月 6 日-9 月8 日,千岛湖疗养3 日游
特色景点: 千岛秘境/动感皮划艇/红色之旅
行程亮点: 天然森林氧吧沉浸式疗休养体验
天数 |
行程 |
活动及景点 |
酒店 |
第一天 |
杭州/千岛湖 |
水世界 |
千岛湖绿城度假酒店 |
第二天 |
千岛湖 |
千岛秘境游湖 |
千岛湖绿城度假酒店 |
第三天 |
千岛湖/杭州 |
红色之旅 下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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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
请各教职工于 8 月 6日前回复是否参加此次疗休养。
感谢大家对工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余妙琴,电话:13429658735。
附则:疗休养经费标准
依照《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2018〕19号)的文件精神,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及相关活动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不高于400元,每次疗休养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含在途时间)。
若超出标准,以补差价的形式,在具体费用结算时处理。
应防疫防控要求,如疗休养期间疫情有变化,将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