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2019级“2%转本”可转名额的公示
2019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8〕3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0号)文件精神,结合之江学院名额分配与我院专业设置等实际情况,确定拟推荐名额及可转名额如下:
类别 |
初始拟推荐名额 |
最终可转名额 |
A |
0人 |
0人 |
B |
0人 |
0人 |
C |
建筑学 |
2人 |
3人 |
城乡规划 |
1人 |
风景园林 |
1人 |
公示时间:7月16日至7月19日
建筑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