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2021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之江人事〔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建筑学院资格审核,现将我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申报名单如下:
教授申报名单 |
序号 |
姓名 |
申报类型 |
备注 |
1 |
庞乾奎 |
科研为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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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申报名单 |
序号 |
姓名 |
申报类型 |
备注 |
1 |
王涛 |
教学科研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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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晓莉 |
教学科研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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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氏笔画排序)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筑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26/0575-81112556, 邮箱:358856077@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9月15日起到9月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