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44号)、《建筑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填报、建筑学院审核,我院教学分委员会会议表决,拟推荐建筑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优秀人选:丁蔓琪、王涛、卢家华、杨育人、郁蕾、黄丽斐(按姓氏笔画为序),其他教师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均可向建筑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56)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