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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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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学院关于参加之江学院第二十三届 运动会的奖励方案

    发布日期:2025-12-21    点击次数:

       为了加快学院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我院广大师生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二十三届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调动运动员积极性,经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做出贡献的有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 奖励方案

    1.个人名次奖

    在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第一至第八名的奖励分别按9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给予积分,其中每分按50元计算发放奖金。其中三项全能项目获奖积分加倍,每分价值不变。

    2.团队名次奖

    在运动会比赛团队项目中获得前八名的队伍第一至八名的奖励分别按18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给予团队积分,其中每分按50元计算后根据队伍人数平均发放奖金。其中16*60项目不计入团队名次奖。

    3.最高纪录奖

    在比赛中平运动会纪录的个人/队伍,额外给予个人100元/团队200元的奖金奖励。在比赛中破运动会纪录的个人/队伍,额外给予个人150元/团队300元的奖金奖励。

    4.其他奖励

    在16*60项目、排舞等集体项目中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分别额外给予院内通报表扬一次。

    二、奖励审核

    参加运动会各项竞赛的各参赛人员或队伍必须在各项比赛结束后,向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交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运动员个人信息,由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核发奖金。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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