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公示
2019-10-30
各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课程教学测评办法(修订稿)》、《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公示如下:
附件:《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公示时间:从10月30日起到11月1日下午4时止。
联系电话:建筑学院办公室0575-811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