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 “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公示
2019-11-25
各系:
为加强建筑学院课程教学的质量管理,科学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进一步建立和激励建筑学院教师教学的优良有序发展,针对课程质量测评结果为优秀的课程配以相应的“优课优酬”奖励,特制订《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公示如下:
附近:《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质量测评及“优课优酬”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公示时间:从11月25日起到11月27日下午4时止。
联系电话:建筑学院办公室0575-81112556。